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机坪加油管线直缝电阻焊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机坪加油管线直缝电阻焊钢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2410028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产品名称:L360M直缝电阻焊钢管
交货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供货、运输并验收合格
交货
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物料描述 | 备注 |
1 | L360M直缝电阻焊钢管 | 452.00 | DN300 323.9*8 | 外防腐3PE执行GB/T23257-2017规定,环氧粉末采用进口威士伯品牌或3M品牌、杜邦、立邦,或同等级以上品牌;内防腐指定北京市银帆涂料 所产的036-1、036-2涂料,或同等级以上品牌;涂层干膜厚度不小于200μm。 |
2 | L360M直缝电阻焊钢管 | 811.00 | DN500 508*10 | 外防腐3PE执行GB/T23257-2017规定,环氧粉末采用进口威士伯品牌或3M品牌、杜邦、立邦,或同等级以上品牌;内防腐指定北京市银帆涂料 所产的036-1、036-2涂料,或同等级以上品牌;涂层干膜厚度不小于200μ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其所属全资销售公司。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须出具相应的关系说明并加盖双方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认证范围要和所投产品相符合(制造商所属全资销售公司参加投标的,相关资质要求可以提供制造商的资质)。
(4)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制造商或其所属销售公司)在石油储运工程或类似工程中具有1个与本次所投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货物重量在1200吨(含)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型钢管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括能体现出合同名称、采购货物重量、合同金额等信息的关键页和盖章页。投标文件的业绩清单中提供名称及规模,所供钢管的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6)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事故。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8)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9)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最近五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
(13)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1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6)(7)(8)(9)(10)(11)提供相关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10)(11)(12)条应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