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3]105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行审交[202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曲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括83条道路、29座桥梁,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或四级公路标准。83条道路建设里程总长116.2公里,路面宽3-18米,路基宽3.5-18.5米,29座桥梁建设总长约1418延米。其中(四标段)包括对水毁道路(包括蠡野线-北宋家庄、河龙线-宝红线、宝红线-沟掌村、干河铺-邓家店、郎家庄-北宋家庄、宝平线-红八线、邓家店-郎家庄)的恢复重建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2月20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 1 月 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段,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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