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 采购青海湖海晏区域
景区规划咨询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 采购青海湖海晏区域景区规划咨询服务单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 采购青海湖海晏区域景区规划咨询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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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串线青海湖沿线旅游资源,按照国际生态旅游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青海湖环湖品牌形象。结合青海湖海晏区域景区实际采购青海湖海晏区域景区详细规划咨询服务单位。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海湖海晏区域景区规划、全程咨询服务。含上述服务内容编制、符合标准要求的技术成果文件及伴随的所有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止。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行业最新标准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拟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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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01月01日之后开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相关编制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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