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至完成420公顷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止。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境内,距准格尔旗政府驻地薛家湾约50公里。本项目根据魏家峁露天煤矿生产用地规划,需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魏家峁露天煤矿一期工程接续用地进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根据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生产接续用地规划,为保证林地手续报批顺利进行,现需对露天煤矿预使用土地内约420公顷的林地编制林地可行性报告;根据林草分阶段方案分批次完成420公顷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取得每一批次林地的批复后,需编制每一批次林地的采伐作业设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0公顷及以上的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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