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金隅产业园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金隅产业园大桥新建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迁行审投资审【2023】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项目起于现状沙河桥南桥头,向南于K0+298处跨越大石河,终于规划产业园北边界处,路线全长0.37公里,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大桥一座,长107.8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1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 迁安市金隅产业园大桥新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贰级或以上公路施工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桥梁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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