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寄递业务部综合揽投业务外包(新承揽)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寄递业务部综合揽投业务外包(新承揽)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WKSQ202312817,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寄递业务部综合揽投业务外包(新承揽)业务外包服务等,预算金额:约476.84万元(含税),服务期:10个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业主寄递业务部综合揽投业务外包(新承揽)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WKSQ202312817
1.3本项目不划分分标;
1.4本项目设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针对最高限价报整体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单项最高限价如下:
项目 |
阶梯定价1 |
阶梯定价2 |
阶梯 |
权重 |
|
综合揽投 |
快包妥投量 |
阶梯内月业务量≤2.68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2.68万件 |
阶梯一 |
19.83% |
1.1544 |
1.0860 |
阶梯二 |
2.07% |
||
特快妥投量(一般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8.25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8.25万件 |
阶梯一 |
23.95% |
|
1.5299 |
1.4065 |
阶梯二 |
2.45% |
||
快包揽收 |
阶梯内月业务量≤3.82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3.82万件 |
阶梯一 |
1.29% |
|
0.1778 |
0.1634 |
阶梯二 |
0.10% |
||
特快妥投量(特殊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0.98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0.98万件 |
阶梯一 |
5.70% |
|
3.0598 |
2.8129 |
阶梯二 |
0.58% |
||
标快揽收(一级以下) |
阶梯内月业务量≤0.78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0.78万件 |
阶梯一 |
4.53% |
|
3.0446 |
2.7990 |
阶梯二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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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快揽收(一级以上) |
阶梯内月业务量≤8.98万件 |
阶梯内月业务量>8.98万件 |
阶梯一 |
12.18% |
|
0.7151 |
0.6574 |
阶梯二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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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邮投递定额费用 |
4343.22 |
- |
25.62% |
注:(1)上述单价已包括人员薪酬、社保、福利、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自提点费用等合计,不再单独结算其他费用。
(2)特快、快包提成费用另行结算,具体标准见附件。外包方人员可参与我司劳动竞赛项目,表彰奖励标准由我司制定,奖励和证书由外包方代为发放,相关营销提成和奖励除合理税费外,不得扣减;
(3)如邮政对生产流程进行改造优化,或投入新的生产设备以上外包结算单价经过双方确认后,应经测算后下调。合同期内,因业务变化等情况导致生产流程或服务内容改变的,双方可就服务价格进行定向谈判。
(4)上表中段道数量为当前业务量,中标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段道数量进行调整,中标单价不得调整。
(5)计价方式:采用阶梯超额累进方式,业务量在阶梯1的部分按照阶梯1单价进行结算,对超出阶梯1业务量部分,按照阶梯2单价进行结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快递行业类似揽投外包服务项目,且单个项目年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中标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业主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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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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