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医疗中心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1】38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医疗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医用电梯(暂估价部分)
2.建设规模: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院内新建儿科医疗中心楼一栋,设置床位500床,总建筑面积32027.63平方米,其中地上27831.03平方米,地下4196.6平方米。本标段采购医用电梯8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
4.供货及安装期: 95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50天,安装周期45天)
5.最高限价:340万元人民币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医用电梯8台。招标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取得使用登记证,竣工验收资料单独组卷上报总包单位)、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承诺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电梯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4) 若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用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人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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