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易水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配变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易水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配变工程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易发改[2019]107号、易招核(2019)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易县易水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室外配变工程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外电源线路部分;南侧2000+500负荷区;南北两侧连接线路部分;北侧3150+3150负荷区。建设完成后满足学校正常教学使用
2.4工期:2025年8月30日前安装完成
2.5招标范围:设备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1.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为准);
3.1.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 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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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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