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邮件处理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邮件处理中心已由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2312-410303-04-01-955527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邮件处理中心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082001
2.3 项目概况:洛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监理服务,建设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监理服务,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所示:
施工标段:洛阳邮件处理中心建设中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建设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监理标段:洛阳邮件处理中心(包含但不限于门卫室、配电室、室外工程、邮件分拣车间等)的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
2.5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监理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6施工标段工期要求:400日历天;监理标段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包含工程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1.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
3.1.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0-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6其它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1.7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保(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2.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的须提供基本
3.2.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2.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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