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恒兴发电 直流蓄电池及UPS装置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恒兴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衡水恒兴发电 3号机直流蓄电池为GFMJ-1500H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容量为1500AH,2013年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11年,需进行升级改造;3、4号机大UPS装置型号为E2001.1,容量为80kVA,电源输入:380/220Vac,电源输出:220Vdc。
2.2 招标范围
衡水恒兴发电 直流蓄电池及UPS装置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将3号机第一组、第二组蓄电池由1500AH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更换升级为1500AH阀控铅酸蓄电池;每组蓄电池电池增加一套在线监测管理系统。更换3、4号机大UPS电源装置,满足电源安全、调压精度要求等。本项目土建及防火施工,旧设备的拆除、运输及新设备的安装及接线、调试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3交货期、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实施需结合机组检修进行,3号机直流蓄电池及UPS装置改造应在具备条件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4号机UPS装置改造应在具备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具备条件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2.4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等。质保期: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500AH及以上直流蓄电池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一份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中从事含1500AH及以上直流蓄电池改造的合同业绩),且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00:00至2024年02月2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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