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乡镇污水入网工程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卢龙县乡镇污水入网工程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木井镇、蛤泊镇、刘田各庄镇,污水管线总长度12044.74m,其中木井镇新建两条污水管线镇区-剪庄子新建 De300 污水管道1124.9m、De400 污水管道2395.38m,剪庄子-龙凤河污水厂新建 De200 压力管污水管道5208.9m,位于木井镇特困人口供养中心院内新建 污水泵站 1 座;蛤泊镇镇区新建 De200 压力管污水管道803.5m,位于蛤泊镇中学新建污水泵站 1 座;刘田各庄镇镇区新建 DN400 污水管道1647.80m,丰禾农业-镇区新建 De200 压力管污水管道864.26m,位于丰禾农业院内西侧新建污水泵站 1 座。(2)工程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3.4接受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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