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财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CX-20240102-2
3、招标内容:租赁电动三轮车278辆,并预留30%订单数量作为2024年扩段增员备用量,协议有效期3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业主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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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采购预算为429.34万元,采用框架协议,以采购人实际订单为准,合同有效期3年,车辆归还卖方。最高限价:控制价为330元/辆/月,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需为车辆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具备该项目的相关生产或销售等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
(2)投标单位所提供车辆必须为全新电动三轮车。必须满足甲方及下属单位所在地挂牌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车型必须为国家的定型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公告目录范围,且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电动三轮车上路条件。投标单位提供车型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公告的批次、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及公告具体内容(提供网站截图),确保车辆能够办理核发牌证等手续。
(3)投标单位所提供车辆电机必须提供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临沂市各县区指定地点,必须在临沂各县区设有维修点,为租赁车辆提供及时维保服务。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9)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2)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13)中标单位应及时为车辆投保并承担相关费用。要求中标单位为租赁车辆购置保险种类包括:每次事故每车第三者人身伤亡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每车第三者财产损失限额1万元;免赔:每次事故免赔5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14)中标单位负责租赁车辆登记上牌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原则上必须上本地牌照,如上外地牌照,必须满足本地上路行驶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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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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