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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夏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吴忠利通区58.8MW分散式风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9     浏览:0    
核心提示:吴忠利通区58.8MW分散式风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
   吴忠利通区58.8MW分散式风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吴忠利通区58.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35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拟新建两条35kV送出线路工程,起点为拟新建鸽堂沟35kV开关站,终点为吴忠朱渠110kV变电站;(小岭子+吴家沟)35kV开关站,终点为吴忠关马湖110kV变电站。35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采购、供货、监造;35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改造施工安装、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电网手续办理、合规手续办理、质监、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职评等“三同时”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
  具备倒送电条件时间:2024年10月20日
  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总工期为405日历日(含植被恢复期),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承修、承试,等级:四级及以上)。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及以上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不含劳务分包);或联合体成员按协议分工范围分别提供至少1项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业绩(不含劳务分包)。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2)设总资格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总须为本单位人员。
  (3)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及设总自2023年7月至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被暂扣视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18日- 2024年02月26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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