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租赁职工通勤班车、运行人员班车服务。
项目范围:
租赁48座大型客车三辆(非公交型)、17座中型客车一辆。所提供车辆要求为里程数不超过10000公里,各项配置完整,质量符合标准。须按期购买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40万元/每座),车辆发生故障时,投标方应第一时间给予同等车型、档次的车辆免费供电厂使用,直到故障车辆完成故障排除,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车辆到厂。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车辆到厂。车辆到厂之日起三年。
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6年度通勤班车、运行人员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车辆租赁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9:00起至2024年02月2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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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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