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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分公司邮政网点旺季宣传走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济南市邮政网点旺季宣传走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山东众鑫管理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济南市邮政网点

济南市 邮政网点旺季宣传走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众鑫管理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济南市 邮政网点旺季宣传走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济南市 邮政网点旺季宣传走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SDZX-GK-2024-0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在全市邮政业务旺季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及客户走访活动,通过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网点

0.36元/个

入村入户走访

1.2元/户

活动组织

360元/场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承诺中标后,能够在本地设有办事服务机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与济南市 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7.与招标人存在合同纠纷或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投标人,不得报名本次采购项目;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10.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12.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近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同类销售业绩(含业务外包项目)不少于1个(要求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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