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昌都
2.2 项目规模:西藏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60km,规划面积88km2,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现有S202省道从场址东侧通过,交通便利。现状用地属性为主要为草地,规划开发模式为集中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受地形条件及公益林等制约性因素影响,昂多项目分两块区域开发,本期拟开发装机容量为18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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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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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线路2标段施工劳务 |
集电线路下属箱变基础施工,箱变安装、高压电缆敷设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集电线路2标段施工劳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许可范围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及以上35KV集电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2 14:11到2024-03-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