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网路运营中心简易分拣机等设备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网路运营中心简易分拣机等设备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40237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镇江网路运营中心简易分拣机等设备维保业务,主要负责简易分拣机等设备日常维护、巡检及零配件更换等工作,投标人需提供零配件备件库服务,零配件费用按实际使用据实结算,设备维修明细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49.2万元(含税)。
1.3服务期:2年19天,实施外包期限为2024年4月12日-2026年4月30日,具体合同开始日期以招标为准。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9.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邮件(快递)处理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1投标人在镇江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镇江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