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河卢龙段(冯家沟村至宋家坟村)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水务局以秦审批水务(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君顺公共设施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洋河卢龙段(冯家沟村至宋家坟村)河道治理工程,(1)本次工程任务是通过河槽疏浚整理、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保护两岸村庄及耕地防洪安全。(2)河道保护村庄段治理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峰流量14.79~669.27m3/s,保护耕地段治理标准按5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峰流量9.12~405.14m3/s. 3、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卢龙县冯家沟村至宋家坟村北,治理段河道长度11.5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整理、岸坡防护,对跨河农桥进行改建。 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的实施需要;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证上岗; (5)其他要求: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主)。 (6)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进行评审;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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