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济南烟草 平阴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消防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济南烟草 平阴营销部位于平阴县锦东大街和振兴街交叉路口东南,为带院三层楼房,总占地面积11517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建筑面积3847平方米(以下简称“经营业务用房”)。
为提高经营业务用房的防火能力和安全指数,尽可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需对经营业务用房消防系统进行建设改造,此次建设改造主要包括消防通风系统、消防电气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泵房水箱建设、自动报警系统、原设施拆除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4本项目的拟派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以天眼查等相关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自行查询,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和信用中国自2021年1月1日到开标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供应商未被山东济南烟草 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