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选厂原料堆场环保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矿区的2#原矿临时堆存点、选矿二厂原矿临时堆存点和选矿二厂粉矿临时堆存点采用钢结构、彩钢瓦进行全封闭处理,地面硬化,设置洗车池、喷淋水收集池,同时配套安装照明、视频监控、降尘装置、卷帘门等。其中2#原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14213.53m2,选矿二厂原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4019m2,选矿二厂粉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1305.84m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选厂原料堆场环保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1项目名称: 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选厂原料堆场环保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类型: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矿区内,各堆场主要用于公司原矿、粉矿的堆存及装卸。2#原矿临时堆存点、选矿二厂粉矿临时堆存点为露天堆存,选矿二厂原矿临时堆存点现有雨棚遮挡。目前已采取的措施为安装部分洒水降尘装置、围墙围挡,但堆场未完全覆盖。项目实施后可确保公司原矿、粉矿实现室内堆存、装卸等,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满足环保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将扬尘污染、资源流失降至最低。现需对矿区的2#原矿临时堆存点、选矿二厂原矿临时堆存点和选矿二厂粉矿临时堆存点采用钢结构、彩钢瓦进行全封闭处理,地面硬化、设置洗车池、喷淋水收集池,同时配套安装照明、视频监控、降尘装置、卷帘门等。主要内容为:
(1)2#原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14213.53m2,现有两面5米高的彩钢板、2米高钢筋笼围挡,堆矿高8米,堆场边界一圈设有5米高水管及摇臂喷枪。现有4个视频监控。主要内容:钢结构遮蔽、彩钢瓦全封闭,地面硬化,屋顶设采光带。周边设不低于2米高钢筋混凝土挡墙。留卷帘门,自然通风、内部设置照明、视频监控、降尘装置。设置洗车池、喷淋水收集池等。
(2)选矿二厂原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4019m2,现有雨棚遮挡,4个视频监控。主要内容:南侧、东侧两面钢架结构、彩钢瓦围挡,上下平台地面硬化。留卷帘门,内部设置照明、降尘装置等。设置洗车池、喷淋水收集池等。
(3)选矿二厂粉矿临时堆存点占地约1305.84m2,现有三面围墙围挡,一面边坡挡土墙。主要内容:钢结构遮蔽、彩钢瓦全封闭,地面硬化,屋顶设采光带。留卷帘门,自然通风、内部设置照明、视频监控。设置洗车池、喷淋水收集池等。(4)对各堆场的原有设施综合设计利用。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内。
2.5招标范围
完成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选厂原料堆场环保改造项目三个堆场所需全部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内容,最终提交满足发包人全部要求的工程。具体为:
(1)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2)采购:工程所用的货物、材料、照明、视频监控、降尘装置等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性能等标准。
(3)施工:本项目的土建、钢结构及彩钢瓦制作安装、照明、视频监控安装、给排水、通风、降尘等全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并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其他:1)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所有环节的总承包管理;2)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文件;3)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全面负责;4)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审计等后续工作。
(5)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选厂原料堆场环保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方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的单位必须提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工业项目或建筑工程EPC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签署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注册在本单位。2020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工业项目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今年以来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至今至少具备1项工业项目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今年以来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7其他人员要求:
(1)技术人员要求:
1)本工程的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总图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2)技术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今年以来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安全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需具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持有有效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今年以来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制定的“承包商安全底线要求”、“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要求”、“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及“集团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考评标准”、“施工现场安全底线标准”等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提供承诺书)。
(2)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100%(生产领域后勤卫生清理业务外包从业人员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告知发包人,其中现场从业人员的变动率应控制在20%以下。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未患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从业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其中女工不超50周岁)。不得使用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同承包商在同一业主现场禁止“共享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器具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配置到位。(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投标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设备设施、人身工亡事故、C类及以上质量事件,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5)书面承诺无以下10种不良行为:1)存在其他企业挂靠,在集团公司各企业承揽外包业务行为;2)存在资质证明文件或有关资格证书出借行为;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承揽业务、恶意诉讼的行为;4)存在承揽的外包业务转包行为;5)存在承揽的外包业务违法分包行为;6)存在扰乱业务外包市场秩序的行为;7)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8)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行为;9)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10)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影响发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6)承包人所配备的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及技术业务素质,取得相应资格,人员配置须满足项目进度质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7)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依法购买工伤保险(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设计方。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 至 2024年3月7日下午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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