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矸石处置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件。
2.2项目概况与范围: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目前公司排矸场已无剩余库存量,现环保部门已停止新建排矸场环评手续办理。随着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矸石综合利用率要求提高,合规处置难度大。公司新建洗选系统投入后原煤入洗率提高,洗选矸石量增加。为确保公司矸石处置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计划实施矸石委托处置项目。合同期内红柳林煤矿产生洗选矸石约120万吨。按照要求对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矸石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矸石处置(含运输,投标人自行考虑外运)。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内容。
2.3 服务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和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3投标人煤矸石综合利用量应满足或超过120万吨/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类似(矸石处置)业绩不少于2份(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有效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内容及双方盖章页)。
3.5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目录;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7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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