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电子卷宗目录编制服务操作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电子卷宗目录编制服务操作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JSNJCG-61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全市两级法院的电子卷宗目录编制服务操作,各环节主要工作内容为:
(1)、任务分派:对系统中的任务,根据每个人的进度情况进行指定分派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工作量,保证人员工作负荷。将异常任务指派给应急岗人员,及时和任务指派法院对接,快速响应处理。
(2)、标注编目:按照标注编目的统一规范,对系统自动分派或是由任务分派组手动指派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
(3)、编目质检:系统中已经完成标注编目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质检操作,确定材料属性、归目是否正确,对标注编目有误的数据进行手动修改,确保准确率。
由招标人提供集中编目系统,系统须基于目前的材料收转系统,完成集中编目任务的自动(手工)分派、集中编目、编目统计等功能,实现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
1.2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322万元(含税)
服务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 结算分档(万页) | 采购限价(元/页) | 权重(%) |
市法院集中编目服务项目操作环节业务外包 | 月均业务量≤67 | 0.143 | 90% |
月均业务量量>67 | 0.120 | 10% | |
注:本项目根据结算周期内月均业务量,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周期内中标人月均业务量大67万页的前提下,超出部分按0.120元/页结算。例:中标人月均业务量为70万页,则月结算费用为:67万页*0.143元+3万页*0.120元,结算费用=月结算费用*月数。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