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增补)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业主2024年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增补)已批准,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BXT-2024-10546。
2.2 项目概况:省内17个市州 国际业务和物流业务提供运输、报关、清关及仓储等服务。
2.3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4 有效期限为: 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 项目名称 | 应用业务范围 |
包1 | 进出口报关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2 |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3 | 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4 | 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 | 国际业务 |
包5 | 城市配送申请人 | 物流及国际业务 |
包6 | 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 | 物流及国际业务 |
包7 | 冷链运输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包8 | 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包9 | 仓储服务类申请人 | 物流业务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 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申请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8 其他要求:
3.8.1 进出口报关服务(包1):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
3.8.2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包2):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航司、船司、铁路平台或代理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3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包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以及与境外提供服务的境外企业合作证明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3.8.4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包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承运商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同一客户不重复计算业绩)。
3.8.5城市配送申请人(包5):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轻型封闭货车、轻型厢式货车或分体式厢式货车(4.2米-6.8米)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48小时内整合社会以上车辆资源不少于3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6省内、省际运输申请人(含整车和零担,包6):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有车辆包含6.8米及以上车辆(厢式车、高栏车、飞翼车等)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车辆资源不少于20辆。(提供承诺函)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7冷链运输申请人(包7):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TMS管理系统、温控管理系统,能够与客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可获取在途货物位置及状态;(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自有冷链车辆包含生鲜运输车辆(A类-F类)不少于3辆或生物制品运输车辆(G类、H类)不少于1辆(提供证明材料);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冷链车辆资源不少于10辆。(提供承诺函)
(4)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以合同金额或发票为准)。
3.8.8网络货运平台申请人(包8):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开放使用权限,具备对接能力,可获取平台业务订单详情等;(提供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
3.8.9仓储服务类申请人(包9):自有仓库资源至少1处,具备完整的土地证明、产权证明,建设标准达到丙类及丙类以上。具备整合全国仓库资源或仓储操作管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包1-包4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累计不超过3个(即综合考虑上两轮入围结果,如果在“全省国际、物流申请人公开入围项目”包1-包4中已入围N个包,本次继续投标的申请人,则最多只能按优选包号顺序入围(3-N)个包。如出现同一个申请人在超过3个标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则按优选包号顺序确认入围标包号,同时该申请人在包1-包4的其它标包的入围资格将自动废除。优选标包号顺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如果未填报优选标包号顺序,则按照标包号顺序(1、2、3、4)依次推荐。包5-包9:同一个申请人入围的标包数量不限。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集中资格预审 进入“申请人登录”→“申请人门户”→“报名/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申请人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潜在申请人针对中通服供应链湖北 - 的注册、报名操作问题,请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覃工— 15387054493,对预审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夏巍巍—18907152629。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3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
6.2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 如需邮寄,建议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邮寄纸质版应答文件(收件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预审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唱价(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需同时在“”()线上解密开标,纸质应答文件须递交至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2. 唱价(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申请人需在唱价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应答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申请人须准备电脑及CA,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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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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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