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敬老院灾后修复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敬老院灾后修复项目施工 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以 高行审招标核【2024】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包含敬老院、门卫室、水房、厕所、锅炉房、消防泵房、大门、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等,改造面积2601.56平方米。
2.1.2建设地
2.1.3合同估算价:4354994.45元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29日)。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说明: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双盲”评审,暗标部分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3年7月1日至今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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