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华盾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及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按照要求对燃料采购管理系统各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新增综合查询和财务共享接口等开发工作,并对包含燃料采购管理系统在内的用户单位自建系统进行驻场运维服务,包括客服维护,硬件运维、软件运维。运维过程中涉及的工作均需要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北京)进行驻场运维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优化升级工期2个月内完成,运维服务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2102 |
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及运维服务 |
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及运维服务 |
200 |
【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及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资质、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管理类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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