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
1. 招标条件
本海南公司南山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全厂附属建筑、冷却塔及围墙外立面涂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山电厂。
2.2 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厂内供热(冷)能源站。
2.3 建设工期:2022年12月28日开工,2024年12月机组双投(最终以上级公司批复的工期为准)。
2.4 标段划分:海南公司南山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全厂附属建筑、冷却塔及围墙外立面涂料采购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要包括不限于此):提供全厂附属建筑、冷却塔及围墙外立面涂料采购,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山电厂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涂料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的总价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施工合同业绩(包含不低于100万的涂料供应),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具备正式品牌供货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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