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南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规模:
项目名称: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平南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直流侧7.105MWp
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地理坐标为北纬22°39′~24°2′,东经109°11′~110°39′。拟在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布置光伏板,2个屋面为彩钢瓦屋面,绝大部分屋面周边没有遮挡物,屋面防水及保护层目测状况良好,面积约67198m2。本项目沿原屋面倾角敷设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12250块,每块容量580Wp,总装机容量为7105kWp。本工程采用逆变器暂定为320kW逆变器10台和225kW逆变器8台,额定输出电压为800V,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工程实施最终以施工图设计采购为准。
本项目首年光伏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约为1026.47h,平均年光伏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为976.71h,经统计测算,本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约为729.31万kWh,25年总发电量约为17348.74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为693.95万kWh。
2.3建设地点:广西省贵港市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的采购与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箱变、并网柜、支架、电缆等所需的全部设备,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等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设备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等;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屋顶加固及清理,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消防工程及配合验收等)、性能试验(并网首年做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EL检测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并网。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及建设,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承包方式: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
特别说明: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客观条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可研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探讨建筑与光伏一体化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2.6最高投标限价:2.9050元/Wp(直流侧)。
EPC总承包的招标控制价2.9050元/Wp(直流侧),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EPC总承包为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按项目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结算EPC总承包费用。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重大变更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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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纳税信用等级:202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①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6日。
②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7日
③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13日
④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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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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