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大连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大连 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50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招取1家合作服务商,负责招标人单位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本项目地点为南航大连 ;项目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包括南航大连 各办公楼宇、道闸口及其它所属工作场所;服务范围包括人员、车辆的证件查验、安全检查/巡查、来访登记、证件出纳、通行指挥、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灭火瓶安全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信息传递和反恐处突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1.5.1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00元/13个月
值班岗位及消防控制室人员配置需求
序号 | 位置 | 安防设备 | 值班岗位 | 人员配备 | 备注 |
1 | 新办公楼 | 视频监控主机 | 1 | 每日2人 | 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质 |
2 | 老办公楼 | 1 | 每日1人 | ||
3 | 新区门岗 | 1 | 每日1人 | ||
4 | 空勤楼 | 1 | 每日1人 | ||
5 | 立体车库一楼及二楼 | 视频监控主机 | 1 | 每日2人 | 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质 |
6 | 特种车库 | 视频监控主机 | 1 | 每日2人 | 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质 |
7 | 物流公司1号岗 | 1 | 每日1人 | ||
8 | 物流公司监控室 | 1 | 每日1人 | ||
9 | 物流公司1-2库 | 1 | 每日1人 | ||
10 | 物流公司3号库 | 1 | 每日1人 | ||
11 | 物流公司4号库 | 1 | 每日1人 | ||
12 | 物流公司5-6号库 | 1 | 每日1人 | ||
13 | 技术 办公楼及航材楼 | 视频监控主机 | 1 | 每日2人 | 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质 |
14 | 技术 机库 | 视频监控主机 | 1 | 每日2人 | 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质 |
15 | 队长 | 1 | 1人 |
注:1、技术 机库岗位人员仅需在2025年2月1日至合同期结束期间配备,其他日期无需配备。
2、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3、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保安服务 | 按招标人要求 | 13个月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3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具有保安公司资质或物业公司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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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