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相关内容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承诺函形式承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180000元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均不再使用。
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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