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OA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ZB】20240177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OA办公系统,具体功能需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全面上线,3个月试运行。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
8.质保期:软件免费运维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软件免费质保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OA办公系统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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