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子峡水电站业主使用移民资金梳理及专项审计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纳子峡水电站业主使用移民资金梳理及专项审计工作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纳子峡水电站业主使用移民资金梳理及专项审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
纳子峡水电站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正式投运,是大通河流域水利水电规划的13个梯级中第4座水电站。电站开发方式为混合式,上接海浪沟水电站,下游为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总库容为7.33×108m³,最大坝高117.6m,属Ⅱ等大(2)型工程。其中混凝土面板坝为1级建筑物,其它主要建筑物溢洪道、放空泄洪洞、引水隧洞、高压管道、厂房等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电站总装机容量87MW,保证出力16.6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106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3570。
纳子峡水电站工程批复概算投资146,485.11万元,最终实际完成总投资145,551.52万元。纳子峡水电站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概算投资47581.78万元。
为推进纳子峡水电站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现需开展纳子峡水电站业主使用移民资金梳理及专项审计工作。
1.1.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实施 纳子峡水电站对外交通便利,自西宁经大通、青石嘴至盘坡沿G227国道公路里程为186km。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审计报告通过审核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纳子峡水电站业主使用移民资金梳理及专项审计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查阅资料梳理纳子峡水电站投资,将工程投资和移民资金进行合理归项,并完成资金梳理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资金梳理报表及审计报告需满足纳子峡水电站征地移民资金审计要求。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黄河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1.4.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大中型水电项目征地移民资金审计工作的业绩(审计移民资金大于或等于3亿),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3)
1.5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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