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任泽区“智慧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智慧交管平台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及装修、前端建设、网络安全边界、统一运维、模块化数据机房建设及机房装修等。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建设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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