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CZB240303
招标
工程名称: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雄商高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对清河县坝营镇、清河县葛仙庄镇、清河县王官庄镇、南宫市段、临西县段范围内涉及拆迁的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和垃圾外运,使地块达到自然平整的条件。
2.1.3计划工期:一至五标段:具备施工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30日历天内完工。
2.1.4质量标准:一至五标段: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清河县坝营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三标段为清河县王官庄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四标段为南宫市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五标段为临西县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
3.3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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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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