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达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询比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达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已由班玛县人民政府以班政【2024】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班玛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班玛县达卡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3座小桥(其中包括董仲村吉拉曲小桥引道处2-Φ2.0m波纹管涵1道)和15道涵洞。吉拉曲小桥建设里程长215m(其中引道长度199m);银块沟小桥建设里程长230m(其中引道长度222m);热更玛沟小桥建设里程长205m(其中引道长度197m)。桥梁部分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填方共计9790.3m³,路基挖方共计23.1m³,路面工程共计0.4258k㎡。涵洞部分引道土方有附近牧民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解决,不计工程量,施工时注意道路前后衔接,避免道路出现驼峰路段。
2.2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本项目施工计划施工工期:217日历天(2024年3月28月-2024年10月31日)
缺陷责任期:1年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资质近三年内(2021年3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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