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聊城热电灰渣外运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聊城热电灰渣外运处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5 服 务 期:12个月(计划服务期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聊城热电公司#5、6、7、8机组发电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7万吨/年(#5、6机组约3万吨/年;#7、8机组约4万吨/年),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自备装卸车辆和灰渣贮存场地,服务期限内无条件24小时服从调度,及时将机组运行产生的灰渣运出厂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灰渣运输或灰渣处置或灰渣买卖任意一项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关键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1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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