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长沙卷烟厂吉首片烟醇化库消防改造工程(2023.01-2025.12)-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长沙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吉首片烟醇化库库区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进行改造,使库区消防设备设施满足最新规范要求,消除现存安全隐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工期:14个月。
2.3本项目投资估算:6277101.18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Ⅰ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Ⅱ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Ⅲ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Ⅳ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③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