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供水恢复重建工程(勘察)
询比采购公告
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供水恢复重建工程(勘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供水恢复重建工程(勘察)
1.2采购项目编
1.3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
1.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1.5采购预算额度:费率报价,下浮率范围:0%-20%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项目概况∶新建水厂1座,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36.84km,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阶段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勘察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1.8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新建水厂1座,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36.84km,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阶段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勘察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2.2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3服务地点∶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
4.1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其他要求∶/。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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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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