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X660MW煤电项目五通一平工程道路、护坡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X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标段包括包含厂区道路、混凝土路面道路、砌体护坡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承担相应费用等(详见技术规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G-15101 |
道路、护坡工程 |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X660MW煤电项目五通一平工程道路、护坡工程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护坡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至少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建筑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1 10:30到2024-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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