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小长河海田防潮闸除险加固(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唐山市水利局以《关于乐亭县小长河海田防潮闸除险加固(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审投资水字【2022】86号、唐水招备2024-0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和省、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10%和20%,项目法人为乐亭县水利局灌溉节水服务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乐亭县小长河海田防潮闸除险加固(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新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7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与分包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5)使用CA登录“河北省 平台”和“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