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天唯热电 #2炉脱硝系统高灰分、低排放适应性
改造项目招标而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天唯热电 #2炉脱硝系统高灰分、低排放适应性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隆尧天唯热电 (以下简称“隆尧热电”)装机容量为2×23MW,配套3×130t/h锅炉(1台为备用)为四川锅炉厂生产的CG-130/9.81-M3型高温高压、自然循环、露天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煤粉锅炉。隆尧热电#2炉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层数按4层设置,还原剂为氨气。
招标编号:HBCT2024058001001
2.2招标范围:隆尧热电#2炉脱硝系统适应目前高灰分煤质和低排放浓度要求,对SCR四层催化剂进行重新设计并供货安装(含反应器入口烟道优化,增加流场的均匀性);催化剂安装后进行热态喷氨调整。包括项目的设计、供货、拆除、清灰、安装,拆除催化剂的转运、处置,喷氨调平试验、性能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机组停运时间,开工后3天内运抵隆尧热电#2炉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在机组检修期间进行,#2炉预计停运时间为2024年月至月,具体检修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时间为准,检修工期为10天。现场施工工期不得影响机组启动。旧催化剂的拆除须满足环保要求,现场施工工作要求在10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脱硝催化剂制造商;
2)投标人或分包人(应提供投标人与分包人的合作协议证明)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家燃煤发电企业(每家发电企业单台发电机组容量为100MW及以上)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每项合同新催化剂供货量需在50m³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应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催化剂类型)、合同规模(供货数量)等主要信息与内容,如合同不能完整体现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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