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4076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新能源-化工示范项目配套水处理系统基础工程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 拟在图克厂区现有氨醇平台的基础上,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设新能源-化工示范项目,该项目包含延链补链、绿色低碳项目,包括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50万吨/年绿氨项目、三聚氰胺项目、粗酚项目、粗苯项目、碳酸二甲酯项目等(详见下表),因子项目建设时序不同步,统筹项目整体规划,按照子项目建设时序和公用工程需求,配套公辅设施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实施,在兼顾可实施性及前瞻性的基础上,降低项目实施难度及风险,做好全厂物料、热量、水、电、气等系统平衡,确保优先实施项目的公用工程得到保障。在兼顾拟建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投资最优的前提下,鄂能化公司统一规划新建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新能源-化工示范项目配套公辅设施项目。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包括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回用水站和浓盐水处理站)和其他辅助设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时序 |
1 |
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 |
延链补链类 |
第一阶段 |
2 |
5.5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 |
延链补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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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 |
延链补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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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 |
绿色低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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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万吨/年绿氨项目 |
绿色低碳类 |
第二阶段 |
6 |
碳酸二甲酯 DMC |
延链补链类 |
第三阶段 |
7 |
己内酰胺(待定) |
延链补链类 |
目前配套公辅设施水处理系统(循环水、脱盐水站、回用水站和浓盐水处理站)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其具体规划如下:
(1)循环水站
根据子项目循环水需求量,需建设两座闭式循环水站,为1#循环水站和2#循环水站,总设计能力106000m3/h。1#循环水站主要供50万吨/年绿氨项目电解水制氢及部分化工装置用循环水,2#循环水站主要供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电解水制氢、脱盐水站、新建280t/h污水处理装置、2万方LNG储罐、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绿色甲醇单元、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5.5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50万吨/年绿氨项目(包括空分装置)、碳酸二甲酯项目等。
根据新能源-化工项目建设时序,1#循环水站设计总规模为52000m3/h,分为两期建设,分别在第二阶段(40000m3/h(供制氢))和第三阶段(12000m3/h(供化工)),2#循环水站设计总规模为54000m3/h,分为三期建设,第一阶段24000m3/h(12000m3/h供化工, 12000m3/h供制氢)、第二阶段22000m3/h、第二阶段8000m3/h。
拟建设方案如下:
1#循环水站设置2根独立的总管,其中第二阶段总管DN2400主要供电解水制氢(绿氨),第三阶段总管DN1500与2#循环水站第二、第三阶段总管连通后一起供化工项目及装置。
2#循环水站设置3根总管,其中第一阶段2根DN1500的循环水总管(分别供制氢及化工)独立建成,1根DN1500总管(制氢)主要供电解水制氢(甲醇)、脱盐水站及污水处理站;1根1500总管(化工)主要供10万吨/年液态阳光项目绿色甲醇单元、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5.5万吨/年粗苯加氢、1.2万吨/年粗酚精制;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同时合并考虑设置1根总管DN2600,主要供绿氨、绿色尿素及碳酸二甲酯装置等。
(2)脱盐水站
脱盐水站主要是处理全厂回收的冷凝液,并利用生产水制备脱盐水,故脱盐水站由两部分组成:原水制备脱盐水单元和冷凝液精制单元。
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及用水量需求,脱盐水装置分两期建设,第一阶段制备能力为270m3/h(原水制备能力135m3/h、冷凝液精制能力135m3/h),第二阶段制备能力为580m3/h(原水制备能力165m3/h、冷凝液精制能力415m3/h)。
生产水制备流程中需要兼顾回用水产水进入脱盐水系统的工况,增加相应设施。脱盐水制备能力均为产水能力。
(3)回用水站
回用水站处理的废水主要来自于脱盐水站、循环水站及污水处理站排放等。
拟规划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装置需处理回用最大量750m3/h(其中浓水处理能力为240m3/h),结合装置特点、上游装置建设时序,回用水装置分两期建成,第一阶段设计处理能力425m3/h、第二阶段设计处理能力325m3/h,进入回用水站的生产废水、生产生活污水总管均一次性建成。
装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净处理界外水量、不包括界内装置自用水量。
(4)浓盐水处理站
浓盐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回用水站处理浓缩后的浓水。
本装置包括高浓水反渗透、纳滤分盐和蒸发结晶三部分。结合上游装置排水量及设计能力,浓盐水装置分两期建成,第一阶段高浓水设计处理能力68m3/h,蒸发结晶设计处理能力15m3/h,第二阶段高浓水设计处理能力52m3/h ,蒸发结晶设计处理能力11m3/h,进入浓盐水处理装置的浓盐水总管一次建成。
以上装置的设计处理能力均为净处理界外水量、不包括界内装置自用水量。
(5)配套机柜间和变电所等配套设施
为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回用水站、浓盐水处理站配套的机柜间和变电所等配套设施,按照可研需考虑二、三阶段的需求空间。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等最新设计规范编制完成新能源-化工示范项目配套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回用水站及浓盐水处理站(含蒸发结晶))第一阶段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专篇报告,并负责完成为完成基础设计相关的评审等(比如:电气、仪表专业HAZOP第三方分析报告等),负责项目建设期间与之有关的技术配合(包括与详细设计对接等全部工作)。
(1)基础设计文件应满足国家级行业有关规定,同时配合业主报审基础设计等工作。
(2)基础设计以可研报告为基础,同时做好项目的经济评价、风险评价等工作,按照要求编制安全、消防、节能、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设计等专篇。
(3)配合招标方办理前期审批和后续验收有关许可、报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编制上述手续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编制,3.5个月内完成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及修订。
2.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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