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5月~2025年4月石灰石收尘粉招标,已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2024年5月~2025年4月石灰石收尘粉
招标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物资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
2.1交货地点: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指定位置。
2.2交货时间:按项目单位要求,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该书面通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项目简介: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需用的石灰石收尘粉,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湘潭市东南方向的板塘乡象形村,厂内外道路网已经形成,公路交通极为便利。
1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石灰石收尘粉,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预计需用量为50000吨。中标人石灰石收尘粉的年生产销售能力不低于5万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合同单价在约定时间内保持不变,按月进行结算。
以上数量为正常预估数量,并不是最大或最小的使用量,在合同执行中,使用量有可能会超过或低于这个数值,但不因采购数量增加或减少调整单价。
供货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年度供货合同。
当中标人之一出现未按时交货、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其他影响项目单位安全稳定事件及违法违规事件时,招标人、项目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按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附业绩证明(需提供反映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签字页)。
3.3财务要求:无。
3.4其他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2.在信用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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