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10、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须明确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人且须与后期实际驻场的项目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人一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驻场项目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资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资历。(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等)
5.1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1年3月1日以来签署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000㎡或服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学校或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等物业服务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项下最近一次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