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环保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内容:见技术文件。
2.3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2年内。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按照环保局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季度做水质监测,烟气监测,并报送环保局备案。原监测合同2024年6月到期,需重新采购。
1.按照HJ 1147-2020 pH值检测国家标准要求,检测PH值时需现场测定,或采集样品于采样瓶中,样品充满容器立即密封,2h内完成测定。因此投标单位需做出PH值现场测定的承诺,或所取水样于取样后2小时之内送到实验室,投标单位需在以我矿为起点2小时路程范围内建设有实验室,并提供实验室所在位置的证明文件。
2.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需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和榆阳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取得在榆阳区进行水质化验工作的许可。
3.按例行监测方案表要求对柳巷煤矿2024年、2025年生活污水、矿井水、饮用水、矿井总排水、噪声、无组织(所有监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属地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等项目进行监测,并于取样后10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4.例行监测方案表之外,额外增加15次水质化验,化验内容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全盐量),当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取样化验,并于取样后10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证书影印件;
3.2.2 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水质监测业绩至少3个,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1日9时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00时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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