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分公司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炉渣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023年以来,因市场因素,石膏及炉渣需求锐减、销售大幅下降,同时发电任务的集中性,高峰期石膏量陡增,石膏日均产量约1000吨,炉渣日均产量约280吨。
脱硫石膏、炉渣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总量预估35万吨,此项目据实结算,以脱硫石膏、炉渣正常销售外运后终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最高限价10元/吨。
2.2 规模:一期2×350MW超临界及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江西分公司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炉渣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
2.5 服务期:一年(12个月),计划2024年4月-2025年3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 投标方主要负责清运瑞金电厂发电所产生的副产品石膏、炉渣,石膏由甲方装载机上车,炉渣可直接自捞渣机放出。
招标方按照预估量与生产实际产出量,制定每日的运输计划量,投标方确保按照日产出计划量安全、环保地完成清运工作。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日计划通知后(电话或短信),无条件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到库区装运转运至电厂灰坝并推平、摊铺、碾压密实等具体工作及安全、技术、设备管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至少提供其中1项粉煤灰或灰渣或石膏运输服务类或其中1项粉煤灰或灰渣或石膏销售类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物资运输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无法体现相关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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