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10号锅炉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10号锅炉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25日。
2.6 招标范围:黄台电厂脱硝烟气旁路的勘测设计、供货、保管、施工、安装、钢结构加固及改造、原设备的接口改造、烟气均流、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性能保证、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改造业绩(含设计)或1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旁路烟道改造业绩(含设计),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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