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服务,招标人为 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有掘必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开展探放水工作,矿井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门队伍进行施工。目前,掘进随着掘锚一体机投入使用,新设备施工速度快、单进高,矿井自有探放水队伍不能满足探放水工作正常开展。为保证大南湖七号煤矿巷道的掘进安全,采掘工作面需开展探放水工作,对物探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消除工作面水害威胁。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年度采掘计划,探放水钻孔(下花管)工程量暂定22788米;探放水钻孔(不下花管)工程量暂定4170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服务期满完成的合同工程量不足80%,可协商延长服务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
2.4服务地点:大南湖七号煤矿井下。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2.6报价方式:按延米单价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地勘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煤矿井下探放水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内容页)。
3.3资格要求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02日9:00至2024年04月22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02日9:00至2024年04月2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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