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提升项目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青审批投资〔2023〕第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示: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次招标接受异议:建设单位联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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