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尾水循环冷却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台额定压力为1.0MPa,额定冷却水量不小于300m3/h的尾水循环冷却器;2台额定压力为1.0MPa,额定冷却水量不小于600m3/h的尾水循环冷却器;与尾水循环冷却器配套的进出口配对法兰及螺栓、螺母;基础安装所需螺栓、支架等。
2.2 交货时间:2026年4月起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日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4 质保期: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有制造、安装、销售等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等资质的生产厂家,须有尾水循环冷却器及其附属设备生产资质及经验,营业范围包含所投设备。
②应具有履约相应的财务机构及管理人员、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试验、制造工艺、安装、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和试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制造的经验。
③通过了三系列标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IS045001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
④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双方统一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工作;具有完成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工艺和试验的设施;对设计和制造的所有阶段均能根据ISO9001系列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制造质量合格;具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具有同类型设备成套的能力和资质。
⑤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到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额定流量不小于600m3/h且换热量不小于1600kw的管式冷却器的合同2个,且成功投1年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的材料。)
3.3 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5 月 7日。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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