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西省宜丰县黄岗镇。
2.2 项目规模:15MW/15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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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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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双峰黄岗100MW风电项目 储能系统 |
15MW/15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池充放电倍率1C,电池单体的标称容量≥280Ah,冷却方式液冷,储能系统整体效率≥86,储能系统(包含电池)整体质保5年。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西宜丰双峰黄岗100MW风电项目 储能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500MWh,其中具有单体容量50MWh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8 13:30到2024-04-16 17:00。